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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5
Vol 32, issu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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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 期 第25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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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功能评分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呼吸衰竭患者呼吸机撤机中的应用价值

作者:严思,符之月,李翠

单位:
1.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2.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
关键词:
肺疾病,慢性阻塞性; 呼吸功能不全; 呼吸系统功能评分; 呼吸机撤机;
CLC:
DOI:
Funds:

摘要:

目的分析呼吸系统功能评分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并呼吸衰竭患者呼吸机撤机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2014年3月—2016年3月海南省琼海市人民医院收治的COPD并呼吸衰竭患者60例,均行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治疗,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A组、B组和C组,每组20例。A组患者采用传统撤机方法,B组患者在呼吸系统功能评分为34分时撤机,C组患者在呼吸系统功能评分为56分时撤机。比较3组患者撤机情况(包括直接撤机成功、无创通气辅助困难撤机、再次气管插管及总撤机成功)、机械通气时间、入住ICU时间及并发症发生率。结果 3组患者无创通气辅助困难撤概率、再次气管插管率及总撤机成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A组和B组患者直接撤机成功率高于C组(P<0.05),而A组与B组患者直接撤机成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B组和C组患者机械通气时间、入住ICU时间均短于A组(P<0.05),而B组与C组患者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组患者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B组和C组患者肺部气压伤、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低于A组(P<0.05),而B组与C组患者肺部气压伤、VAP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将呼吸系统功能评分34分作为呼吸机撤机指标可有效缩短COPD并呼吸衰竭患者机械通气时间和入住ICU时间,降低肺部气压伤和VAP发生率,且不影响撤机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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