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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5
Vol 32, issu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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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9 期 第24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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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在脑栓塞患者抗凝治疗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分析

作者:卢蓉,刘娟,席聪

单位: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关键词:
颅内栓塞; 利伐沙班; 华法林; 出血;
CLC:
D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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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利伐沙班在脑栓塞患者抗凝治疗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方法选取宝鸡市人民医院2012年6月—2014年6月收治的脑栓塞患者58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29例。两组患者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并给予常规治疗,对照组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华法林治疗,观察组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给予利伐沙班片治疗;两组患者均持续治疗1个月。比较两组患者主要疗效终点(包括新发静脉血栓形成、非致死性肺栓塞、急性脑血管事件、任何原因死亡)、主要安全性终点(包括大出血或致命性出血、大便隐血试验阳性)及治疗后1、3、6、12个月凝血功能指标〔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血红蛋白(Hb)及血小板计数(PLT)〕。结果两组患者非致死性肺栓塞发生率、急性脑血管事件发生率、死亡率、大出血或致命性出血发生率及大便隐血试验阳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均未出现新发静脉血栓形成。时间与方法在PT、APTT、Hb及PLT上无交互作用(P>0.05);时间在PT、APTT、Hb及PLT上主效应不显著(P>0.05);方法在PT、APTT、Hb及PLT上主效应不显著(P>0.05);治疗1、3、6、12个月两组患者PT、APTT、Hb及PLT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利伐沙班在脑栓塞患者抗凝治疗中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与华法林相当,临床可根据患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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